欧洲电梯指令 2014/33/EU
欧盟成员国有关电梯安全的国家立法已被欧洲电梯指令取代。该指令有两个重要目标:
消除贸易壁垒:按照该指令生产的电梯和安全部件可以在整个欧盟自由交易;
提高安全性:该指令在保障健康和安全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自2016年4月20日起生效
新的电梯指令于 2014 年 3 月 29 日发布。新的电梯指令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所有欧洲成员国生效。旧的电梯指令 95/16/EC 随即被废除。
作为电梯安装商,或者如果您是电梯部件和安全部件的进口商或经销商,或者如果您是上述的授权代表,新的电梯指令会对您产生影响。
电梯指令最重要的修正案: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系统(UCMP)已成为新电梯指令中的安全组成部分。
新的电梯指令描述了市场上所有运营商的具体义务。市场运营商是电梯安装商和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以及安全部件的进口商和分销商。
市场监管机构,例如电梯和电梯安全部件的社会事务监察局,可以验证电梯指令义务的遵守情况。
作为电梯安装商,您有义务确保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起购买的安全组件(包括 UCMP)必须具有 CE 标志和欧盟符合性声明。然而,即使在该日期之后,根据旧电梯指令 95/16/EC,在 2016 年 4 月 20 日之前进入欧盟市场的安全组件也可以安装在具有原始 EC 符合性声明的电梯中。2016 年 4 月 20 日之后完工的电梯必须始终根据新的电梯指令签发欧盟符合性声明。
因此,作为安全组件(包括 UCMP)的经销商,您有义务根据 2016 年 4 月 20 日起的新电梯指令,为这些组件提供带有 CE 标志和欧盟符合性声明的组件。 20日前进入欧盟市场的安全组件然而,根据旧电梯指令 95/16/EC,2016 年 4 月也可以安装在该日期之后带有原始 EC 合格声明的电梯中。
因此,作为安全组件(包括 UCMP)的进口商,您有义务根据 2016 年 4 月 20 日起的新电梯指令,为这些组件提供 CE 标志和欧盟符合性声明。
必须扩展安全组件的产品标记,以便能够追踪每个安全组件的交付对象。
根据新电梯指令,EC 符合性声明必须称为 EU 符合性声明。
电梯安装商、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调查有关其产品的投诉,然后采取行动并保留投诉登记册。
新的电梯指令要求所有运营商的技术文件、交付信息、欧盟符合性声明以及适用的 EC 类型证书的数据保留期更严格,为十年。公告机构甚至被要求将其提供的证书和技术文件的相关信息保留十五年。
新的电梯指令已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家立法中得到实施。